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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中心积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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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商城为回馈用户,特别推出积分活动,具体活动办法及条款如下:
一、适用对象
凡经资质审核通过并在国药商城注册成功的用户,均可按本规则的规定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类型
(1)登陆积分:凡经资质审核通过并在国药商城注册成功的用户,可登陆国药商城按提示领取100分积分。
(2)采购积分:用户在国药商城网站购买商品,采购额每满100元,可获得1分积分,每笔订单零头部分不享受积分。
(3)促销商品及特例商品积分:用户购买促销商品,可多倍积分(具体积分条件及倍数以当时有效的促销说明为主);特殊商品积分活动有所调整的,具体调整情况详见相关商品说明。
三、积分到帐及查询
国药商城会及时将积分反馈到用户帐户,用户可通过登陆账户,查询积分情况。但用户购买促销商品的积分,需24小时才能到帐。
四、积分使用方法
用户每积1分,国药商场将予以0.2元的折扣。用户可随时申请在国药商城采购商品时使用积分折扣,但所使用积分的折扣金额不能超过单笔订单货值的50%。国药商城收到用户使用申请后,在客户从国药商城采购商品时将积分折扣以票面折扣方式支付给用户。
积分使用办法如有变化,国药商城将在网站及时公布相关规则。
五、积分使用期限
用户使用积分的期限为五年,自每一笔积分到帐之日起算。每笔积分满五年未使用的,则该笔积分将在到帐日起满五年的当月月底自动清零。
六、其他约定
1、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在用户申请使用前并不构成用户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国药商城均不产生效力。
2、客户如有对国药股份或者国药商城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用户协议或本活动规则等规定的,国药商城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上述情形消失后,经国药商城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本活动,并酌情恢复已累积的有效积分。
3、客户享受积分后如发生退货情形,国药商城有权将所退商品享受的积分扣减。同时,如所退商品采购时已使用积分的,使用的积分不再退还用户。
七、规则及修改
本积分规则为国药商城用户协议及业务规则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积分活动及规则,国药商城有权依法进行解释,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计算、积分优惠比例等),并于国药商城网站公告后生效或规则所载明的日期生效。
八、生效
本规则自2015年1月1日生效并执行。本规则生效前用户在国药商城积累的积分继续有效,并可按本规则的规定使用。
